3月6日,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药物治疗能力和质量,减少不合理用药和药物不良反应,在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七版)》基础上,结合广东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经验,广东形成并印发《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合理用药专家共识(第三版)》(以下简称“共识”),供医护人员临床救治参考使用。
共识指出,临床治疗过程中,应结合患者病程病情,慎重选用抗病毒药物。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,口服抗病毒药原则上倾向早期用、单独用,不主张3种以上抗病毒药物合用。可试用抗病毒药物磷酸氯喹、法匹拉韦、尚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瑞德西韦(remdesivir),以及输注康复者恢复期血浆;也可尝试其它药物如α-干扰素雾化吸入、利巴韦林、达芦那韦/考比司他。但不建议使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(奥司他韦、帕拉米韦、扎那米韦等)和更昔洛韦。
“面对新冠肺炎这种新发传染性疾病,临床药物治疗要做到科学救治、精准施策,关键是要有循证辩症、系统整合的用药理念、用药方法和用药措施。”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刘冠贤介绍。
我省把前期定点医疗机构临床救治的用药经验加以收集讨论,总结提升为“四抗四平衡”。具体而言,就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独特的发病机制、临床表现和病理生理,做好抗新冠病毒、抗继发感染、抗低氧血症、抗脓毒休克等方面的对症用药;同时,也要处理好新冠肺炎患者的不同分型不同病程不同病情,系统处理好重症、危重症的基础性治疗和关键性支持,维持营养平衡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、微生态平衡和组织器官功能平衡,尽快达到病毒转阴、阻止重症转化、尽快康复的目的。